江苏省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苏墙〔2009〕11号
各市、县墙改办:
为切实做好我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工作,根据《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我们制定了《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企业现场考核评分标准(试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下载: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企业现场考核评分标准(试行)
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企业现场考核评分标准(试行)
一、企业现场考核打分由省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委托设区市墙体材料管理机构或认定委员会组织审查考核。
二、考核所依据的资料为审查之月前六个月的数据。
三、考核项目共三大项十条,每大项各300分,合计900分。
四、评分按每条进行,每条的得分,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以每条满分乘以系数作为应得分数。系数参考如下: 1.0 ——符合要求; 0.8 ——多数符合,但尚不能完全满足要求; 0.6 ——半数符合规定要求; 0.3 ——大多数不符合规定要求; 0.0 ——基本未按规定要求;
五、合格标准:每大项小计得分均不得低于240分,三大项合计应大于720分。
六、考核结束后由考核组组长在申报表上提出考核意见并签字。
七、企业对考核结果有疑议,可以在三日内向省墙体材料管理机构提出申诉并要求复审。复审仍不合格的,企业应承担相应的差旅等费用。
各市、县墙改办:
为切实做好我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工作,根据《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我们制定了《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企业现场考核评分标准(试行)》,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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