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近段时间以来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抓好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召开了新墙材企业座谈会,对建筑节能公示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节能审查和备案程序,使得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
随着温度的回暖,各建设项目大量开工,为确保墙改与建筑节能文件精神能继续落到实处,保证新墙材产品质量及建筑节能实施到位。涟水县采取了多项举措。一是召开新墙材企业座谈会。随着涟水县建筑体量的不断增大,新墙材的需求逐步扩大,新墙材产品质量在建筑工程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为确保新墙材企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保质保量地为市场提供需求,近日,涟水县住建局墙改节能办召开了全县17家新墙材企业负责人座谈会,总结了去年墙材行业的成绩和存在问题,并就2011年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加强行业监管,规范企业行为,创新管理模式,强化监管措施进行广泛讨论。会议结合该县新墙材生产和使用现状,明确了具体的工作思路,确立了工作重点及下步措施。会议为促进涟水县新墙材事业健康发展,稳定市场奠定了基础。二是开展建筑节能公示专项检查。4月15日至16日,涟水县墙改节能办对全县新建、在建的23个工程项目的房屋销售和施工现场的建筑节能公示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大多数建设、施工单位均能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节能公示工作;少数新开工项目未能及时进行节能公示或公示内容不够规范;有个别施工单位没有进行建筑节能公示。涟水县墙改节能办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对施工、建设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6份、处罚通知书1份。此次专项检查不仅有力提高了涟水县各建设、施工单位对建筑节能公示工作的认识,为确保建筑节能公示工作规范开展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当地群众提供了便利,使他们可以方便、及时地了解到建设项目所采取的节能措施,使他们参与到对建筑节能实施情况的监督中来。三是加强对建筑节能项目的审查和备案管理。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科(2010)649号)、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我市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淮住建办〔2010〕1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涟水县项目开工建设管理中有关节能的审查工作,确保各项节能标准实施到位,涟水县出台了文件,规定自3月1日起,在涟水县开工建设的项目都要到县墙改节能办进行节能审查和备案,确保国家各项节能标准实施到位。规定:建设单位在建筑设计方案报送审图机构审查前,应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墙改节能办进行方案设计的初步审查,之后再报至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最后,建设单位应持相关材料至墙改节能办进行备案后,办理报建手续。
(李荣林 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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