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大型宣传活动
[日期:2009-05-10] 作者:淮安墙改 [字体大小: ]

 

    4月23日上午,我市在淮海广场开展了《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宣传月活动。 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于2008年11月18日经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4月份被省墙改办确定为全省的《条例》宣传月,为了落实好省墙改办精神,我办认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4月23日上午在淮海广场开展了《条例》宣传活动,悬挂了宣传标语,制作了六块宣传展版,发放了宣传单1000份,接受现场咨询近100人次,还向广大市民发放了印有宣传标语的环保购物袋近1000只。淮安市建设局黄富国副局长非常重视此次活动,亲自到现场为广大市民分发环保购物袋和宣传单,并向他们解答《条例》出台实施及墙改方面的各种问题。活动的开展,特别是环保购物袋的发放极大增加了市民的兴趣,纷纷驻足观看我们的宣传单及展版,并向我们进行咨询,取得很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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