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
[日期:2007-08-20] 作者:淮安墙改 [字体大小: ]

 为进一步抓好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做好迎接省建设厅组织的建筑节能检查准备工作,日前市建设局组织了由市设计、图审、科研、墙改节能、质监、施工等单位组成的检查组,从5月21日至5月31日,对全市2006年1月1日后竣工及在建的民用建筑开展了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对县(区)工程采用抽查方式,对市老城区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了普查。共检查居住建筑27个,建筑面积25.9万平方米,公用建筑10个,建筑面积12.8万平方米。

  从检查情况看,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总体开展情况良好,各县(区)建筑节能监管部门基本上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实施了建筑节能监管,建筑节能工程大部分使用了取得《江苏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证书》和《淮安市新型墙体(节能)材料确认证书》的节能材料。市老城区所有工程均组织了由质监、墙改、施工图审查机构参加的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全面开展了现场热工性能检测。节能专项验收和备案资料齐全,验收程序严格。市图书商城、康城明珠等小区在节能材料选用上严格认真,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这次检查,也发现了我市建筑节能工作还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一些工程存在擅自变更节能设计情况;二是部分工程执行建筑节能标准不严;三是部分监理人员未能很好履行职责,甚至自身对建筑节能概念模糊,致使自己监理工程未严格执行节能标准;四是县(区)建筑节能工程材料在使用上有混乱现象,大部分工程选用外窗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要求;五是部分县(区)尚未形成专项验收制度,没有根据《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严格验收;六是大部分县(区)没有开展建筑节能工程现场热工检测;七是县(区)公共建筑设计、施工、围护结构材料选用质量水平普遍不如市老城区;八是部分县(区)存在监管不严现象,部门间协调不够,没有形成闭合管理机制。开发区还没有专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和人员。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为促进整改,6月7日下午,市建设局在二楼会议室专门召开了此次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情况通报会,全市建设、科研、设计、墙改节能、质监、施工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共1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此次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相关单位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提出四条整改措施:一是各县(区)设计、图审、建设、施工等单位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坚决杜绝擅自变更设计现象。监理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二是各县(区)墙改节能、质监、施工部门紧密配合,严格把好建筑节能验收关和节能材料使用关。三是各县(区)要按省有关节能标准、验收规程等规定要求全面启动建筑节能工程现场热工性能检测工作,各县(区)相关部门要加强督促。四是严格整改,要求将整改情况于6月30日前报市建设局科研设计处、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市墙改节能办。要通过这次检查,切实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省建设厅今年即将开展的节能专项抽查质量水平较去年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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